如何判定美国外观专利侵权?

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关键方面:

① “普通观察者”标准

“普通观察者”标准是美国法院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核心准则。该标准从普通观察者(即典型消费者)的视角出发,评估被诉产品设计与专利设计是否实质相同,从而可能导致混淆或误认。如果相似度高到足以欺骗该普通观察者,使其产生混淆,则被诉产品将被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。简而言之,如果销售的产品与他人外观专利高度相似,即存在显著的侵权风险。

例如,下述两款剃须刀仅在侧面和正面按钮的细微处存在差异,这种差异不足以让消费者将它们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产品,因此存在极高的外观专利侵权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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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 保护范围

美国外观设计专利采用部分保护制度,其中实线部分表示受保护的元素,而虚线部分则不受保护。例如,下方专利仅保护实线部分的形状。如果产品的部分结构与该形状高度相似,即使整体产品的外形不同,也将面临显著的外观专利侵权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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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 申请日期

除了评估产品外观是否高度相似外,还需特别留意专利的申请日期。如果产品链接的上架日期早于对方专利的公开申请日,则侵权指控可能存在争议。在此情况下,可以尝试向亚马逊提出申诉,论证对方的专利缺乏新颖性,并请求恢复链接。

④ 差异数量与侵权判断

外观设计专利中,存在几处差异是否构成侵权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案分析。如果仅涉及局部的细微差异,例如颜色或图案的局部调整,且这些变化对整体外观设计的视觉效果影响微乎其微,则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。

反之,若差异较为显著,导致整体外观设计的视觉效果发生实质性改变,使普通消费者在正常注意力下不会产生混淆,则通常不构成侵权。例如,产品的形状、线条、色彩或其组合发生较大改动,或者产品的功能、用途出现明显变化等。

此外,还需考量这些差异是否涉及专利申请时的设计要点。如果差异部分不属于设计要点,而其余部分相同或相似,可能不构成侵权;反之,若差异部分属于设计要点,并对整体外观设计产生重大影响,则需进一步评估侵权可能性。